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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31
点击次数: 为加强天全县体育彩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乡镇、街道体育设施建设,促进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根据上级体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天全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体育彩票全民健身路径是由各级体育部门共同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投资,在我县兴建的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
第二条 天全县文体局负责全县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配建器械进行审核、监制,并对安装单位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全民健身路径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 规范操作。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器械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说明牌、健身者须知告示牌进行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未满12周岁的儿童在健身活动时,应有监护人陪同,任何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责任由健身者自负。
第四条 爱护公物,严禁破坏。健身者应自觉爱护活动器材及附属市政设施,爱护环境卫生,服从管理。对于损害、侵占、故意破坏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人员,日常管理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责其照价赔偿或进行修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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